老馆无线网卡借用规则

相关参照

  为方便在图书馆老馆学习的读者使用网络资源,现特在人文社科阅览室设立“无线网卡借用服务处”。

一、借用范围: 本校教师、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

二、借用规则

  • 借卡凭证:清华大学图书馆借书证(IC卡)
  • 借用方法:押证借用
  • 借期:当天
  • 数量:每人限借一块

三、借用地点及时间
  借用地点:人文社科阅览室,电话:62782103
  借用时间:
    周一至周四:8:00-12:00; 14:00-17:30; 18:30-21:00
    周 五:8:00-12:00; 14:00-17:30
    周 六:9:30-16:30
    周 日:14:30-21:00
  注意:法定假日及寒暑假除外。

四、过期罚款办法

  过期一天罚款10元/日,从过期第三天起加倍罚款,即20元/日。(例如,4月1日借用,4月2日归还,罚款10元;4月3日归还,罚款20元;4月4日归还,罚款40元;4月5日归还,罚款60元;……)

注意:
a.请务必按时归还,以便其他读者使用,同时避免个人经济损失。
b.请务必使用自己的证件,任何人不得冒用他人证件,一经发现,借用及被借用者的证件一律扣下,双方均要受到停止借书2个月的处罚。

五、丢失赔偿
  无线网卡价格昂贵(每卡600.00元),请妥善使用保管,以免造成损失。如不慎丢失,须按原价予以赔偿。

六、咨询:
1 请查阅无线网卡驱动和客户端管理软件的安装
2 如仍有问题,请咨询新馆二楼总咨询台的参考馆员。
Tel: 62782137 http://vrs.lib.tsinghua.edu.cn

   版权所有:清华大学图书馆     最后更新日期: 2007-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