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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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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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借书证(机读卡)
1. 新入校的本科生(学号第5-6位为00-12)、研究生(学号的第5-6位为21-28)、博士生(学号的第5-6位为31-38)集中在学校注册中心办理IC卡后,本科生以班为单位、研究生以系为单位在"开通图书证使用权申请表"上签字,集体到图书馆流通部(新馆西109室)统一开通IC卡的借书权限。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参加集体开通借书权限,需本人持IC卡到图书馆流通部(新馆西109室)开通借书权限。
2. 学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证号第5-6位为94-99)、博士后(工作证号第5-6位为66-68)持学校教工IC卡工作证到办证处开通IC卡的借书权限,
非清华毕业的博士后须先到图书馆特藏室(新馆406)递交一份博士论文。
3. 没有IC卡工作证的离退休人员凭老工作证或离退休证、一张近照来办证处办理借书证(机读卡)。
4. 外国留学生进修生(学号的第5-6位为40-41)中领取奖学金的学生(以留办名单为准),持IC卡到新馆办证处开通IC卡借书权限。
5. 非以上范围的读者须办理临时借书证。办理方法及规定请参见"校图书馆临时借书证和阅览证管理办法"。
借书证(机读卡)挂失
1. 所有学生的IC卡丢失后到学校注册中心办理挂失或拨打自动语音挂失电话62788110挂失。
2. 教工的IC卡丢失后到学校人事处办理挂失或拨打自动语音挂失电话62782323挂失。
3. 借书证(机读卡)丢失后请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挂失,挂失时请出示个人有效证件(学生证/工作证/身份证)。挂失前所有已被借出的图书由读者本人负责归还或赔偿。
借书证(机读卡)补办
1. 所有学生的IC卡挂失一周后到学校注册中心补办。
2. 教工的IC卡挂失一周后到人事处调配科补办。
3. 读者自机读卡挂失一周后,可到办证处申请补办新卡,立等可取。申办时需出示个人有效证件并交一张一寸彩色或黑白近照和补证费用,具体标准为:第一次补证:10元;第二次补证:20元;第三次补证:30元;旧证更换新证5元。
办理离校手续
离校人员(含临时出国人员)必须归还所借的图书,还清欠款,交回机读卡(机读卡遗失:10元/卡)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博士后离校时须先到图书馆信息服务中心(新馆406室)递交博士后出站报告,然后到办证处办理离校手续。
办证处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 13:00-17:00
周六 9:30-17:00 (只办理挂失)
周日 14:30-21:50(只办理挂失)
地点:图书馆新馆二楼大厅
电话:62783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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