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图书馆入馆规定

  为了维护广大读者的公共利益,保持图书馆良好的环境和秩序,经图书馆馆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报学校备案,重申以下规定:

  1. 校内读者凭本人有效图书证入馆;校外读者按规定办理手续后入馆。
  2. 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
  3. 保持馆内整洁卫生,禁止将食物及饮料带入馆内。
  4. 保持馆内安静,入馆将手持电话置于静音状态,阅览室内禁止使用手持电话。
  5. 举止文明礼貌,衣着整齐,勿着汗背心、拖鞋入馆。
  6. 加强公德意识,勿用物品占用阅览席位。
  7. 爱护书刊资料及一切公共财物,请勿涂抹、撕毁、私藏书刊。
  8. 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9.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报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版权所有:清华大学图书馆     最后更新日期: 2007-09-24